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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8-10-15
【实施时间】 2008-10-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227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委员会关于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


  煤炭工业局,各行业办、处室、事业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08〕157号)要求,为了加强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成立自治区经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
  王永耀(经委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
  王玉明(经委副主任)
  成 员:
  张宏年(办公室主任)
  朱洪军(综合处处长)
  万 晶(经济运行处处长)
  乔 亮(中小企业处处长)
  王丽萍(投资与规划处处长)
  崔祝平(技术进步与装备处处长)
  石新民(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处处长)
  邓亚民(电力处处长)
  刘启东(人力资源处处长)
  闫学忠(离退休干部处处长)
  周建国(纪检监察室主任)
  王苏华(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林增慧(机电行业办主任)
  方建林(冶金行业办主任)
  马忠林(建材行业办主任)
  高崇高(医药行业办主任)
  赵忠彦(石化行业办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主要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由张宏年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惠淑华同志兼任副主任。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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