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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北省商务厅
【发文字号】 冀商传[2010]91号
【颁布时间】 2010-09-10
【实施时间】 2010-09-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245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北省商务厅关于积极参加“2010年秋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的通知


  各设区市商务局:
  自开展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工作以来,商务部依托新农村商网举办网上购销对接会,对促进农产品流通发挥了积极作用,受到广大农民的欢迎。目前,秋季农产品即将大量上市,为避免因缺乏市场信息导致的卖难问题,商务部定于2010年9月20日至10月31日举办2010年秋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根据商务部办公厅通知精神和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购销信息的收集、审核、上传工作
  各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要重点组织本地区农产品生产规模大、需要跨省或跨地区销售的县、乡以及本地农产品流通和加工企业,开展农产品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审核工作,并上传新农村商网。
  二、做好成交的统计、核实工作
  对接会开幕后,新农村商网将向省厅对接会工作办公室通报成交情况;各市、县商务部门也要向省厅对接会工作办  公室及时反馈组织本地区农产品网上成交的情况,要注意购销双方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省厅对接会工作办公室将对成交情况进行认真核实,并将成交证明材料以传真形式反馈新农村商网,由新农村商网对省、市、县的成交情况进行统计。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可通过新农村商网信息管理平台随时查看本市、县的成交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举办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是商务部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省厅已把农产品网上购销列为全厅2010年度重大事项之一。各设区市商务局要加强组织和领导,利用当地宣传媒体或其它有效形式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充分发挥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及乡镇商务助理的作用,组织更多的农村经纪人、协会、合作组织、种养大户参加对接会,在新农村商网发布供应信息,增加成交机会。要加强与有关部门、企业的沟通合作,利用好现有各种信息服务机构,拓展购销对接服务范围。鼓励本地农产品流通和加工企业参加对接会采购,提高对接工作成效,让更多的农民受益。
  对接会期间,各设区市商务局要把本地区的工作作法、进展情况、典型事例等及时报省厅(信息化处),以便进行工作交流,推动对接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
  厅对接会工作办公室联系人:
  信息化处: 李树旺 电话:0311-87909551
  信息中心: 丁 铎 电话:0311-87909970
  传真:0311-87800785
  邮箱:xnc@heco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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