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赣发改经贸字[2010]1669号
【颁布时间】 2010-09-09
【实施时间】 2010-09-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246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西省发改委经济贸易处关于彭泽县兴达棉业有限公司棉花加工设备改造项目备案的通知


  九江市发改委:
  报来《关于我市彭泽县兴达棉业有限公司400型打包机成套设备建设项目申请备案的请示》(九发改经贸字[2010]47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对彭泽县兴达棉业有限公司棉花加工设备改造项目予以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彭泽县杨梓镇。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根据棉花加工改造规划布局,在彭泽县杨梓镇扩建400吨棉花加工项目。完成加工车间、仓库等基础设施建设,完成400吨液压打包机、轧花机、自动取样装置、自动出包接包装置、自动推包及套包平台、自动计量装置、自动输送装置、加工环节条形码系统、专用夹包车的安装、调试和运行。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全部由企业自有资金和贷款解决。
  请督促项目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我省相关规定,尽快落实项目建设各项条件,力争今年内完成项目实施工作,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环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要求进行。
  本备案有效期两年,项目实施过程中主要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重新备案。
  
  
二○一○年九月九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