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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有关处室、直属单位: 为及时了解全省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向国家局医改办报告基本药物监管与质量安全形势,根据国家局的有关要求,请各市(地)局、省局有关处室及直属单位进一步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信息的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地)局要将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工作与医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及时了解掌握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相关情况,积极发布和报送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方面的工作动态、经验做法、问题及建议等信息和材料。 二、各市(地)局,省局有关处室、直属单位要按季度总结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工作情况,形成并报送相关质量监管与质量安全形势分析报告。报告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各项工作进展,尤其是提高和完善基本药物质量标准、对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覆盖抽验、对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电子监管、完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评价体系等四项重点工作情况。二是通过分析基本药物监督检查、抽验、不良反应报告评价等工作获得的信息,对基本药物质量安全形势作出研究判断,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三、报告于每季度第三个月20日前提交,纸版和电子版各1份。省局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和整理各地、各单位报送的信息,并于年底对信息报送情况进行总结、通报。 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郭欣 联系电话:0451-88337415 电子邮箱:guoxin@hljda.net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九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