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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司法厅
【发文字号】 豫司文[2008]242号
【颁布时间】 2008-10-14
【实施时间】 2008-10-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250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河南省司法厅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调研阶段工作安排

[接上页]
(2)研讨交流。各单位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广大党员进行研讨交流,把解放思想大讨论引向深入。
  
  五、小结转段
  主要方式:(1)各部门各单位普遍自查;(2)指导检查组检查;(3)厅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4)进行转段。
  时间安排:12月上旬。
  具体要求:
  (1)认真自查。各部门各单位按照省厅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适时开展学习调研阶段的“回头看”工作,形成本部门本单位学习实践活动学习调研阶段的工作总结,并写出转段申请。
  (2)检查。指导检查组对学习调研阶段情况进行检查。
  (3)对转段申请进行审批。根据自查、检查情况,省厅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部门各单位的转段申请进行审批。其中,省属监狱劳教所学习调研阶段总结要分别报经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厅劳教局党委审核同意后,由省监狱管理局、厅劳教局上报厅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批。
  (4)进行转段。经审批同意后进行转段,对学习调研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对下一阶段的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二00八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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