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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颁布时间】 2010-09-03
【实施时间】 2010-09-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252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对卫生部发布的《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等乳品检测标准开展资质认定变更和扩项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实验室: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4789.1-2010)等66个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已于近期发布,自2010年6月1日起陆续施行;由于此次标准变更涉及范围广、数量多、时间紧迫且均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国家认监委、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已组织专家对相关标准进行了研究,制定了相应标准的资质认定能力确认程序。各有关实验室可采取直接确认、文件审查确认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见附件)。现就有关标准变更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对于附件中规定以文件审查方式确认变更的标准,实验室在提交变更申请的同时还应提交如下资料:
  1.实验室标准变更内容的识别记录;
  2.对变更内容所作的技术确认记录;
  3.针对变更内容所作的检测原始记录及检测报告。
  二、标准变更需现场确认的按照申请扩项程序进行。
  三、凡通过直接确认和文件审查方式办理本次标准变更的,评审组应当在下一次的监督评审或复评审时予以关注,选择部分项目进行现场试验考核。
  四、已获得资质认定的实验室需填写《实验室资质认定标准变更申请/审批表》向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提交标准变更申请, 《实验室资质认定标准变更申请/审批表》可从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站下载。
  五、各有关实验室应按照卫生部发布的66个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做好确认分类,按分类内容做好标准变更相关工作。
  附件:卫生部66个标准的资质认定程序(略)
  
  
二〇一〇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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