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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国气象局
【发文字号】 气发[2009]79号
【颁布时间】 2009-03-14
【实施时间】 2009-03-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254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气象部门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接上页]
(四)编写评审报告。谈判工作完成后,竞争性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情况和结果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谈判日期和地点、资格预审情况;
  2.购买谈判文件及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3.竞争性谈判小组的组成及人员名单;
  4.谈判过程、方法和标准;
  5.谈判结果和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6.竞争性谈判小组向采购人提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建议。
  
  第三十四条 谈判的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与谈判有关的一切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第三十五条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有充足理由说明货物的制造商或服务的提供商只有两家时(达到公开招标限额而经财政部批准改为竞争性谈判的项目,以公示征集供应商结果为准),经二级预算单位计划财务处批准后,可按照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第六章 询价采购

  
  第三十六条 采取询价采购方式的,自采购文件发出之日起至规定截止之日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采用邮递方式的,剔除邮递时间)。
  
  第三十七条 被询价的供应商只能一次报价不得更改,并对采购文件所列出的全部商务、技术要求做出响应。
  
  第三十八条 询价小组应当遵循以下工作程序:
  (一)实质性响应审查。询价小组依据询价文件的规定,就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采购小组如有疑问的,可以书面形式或者当面向供应商进行质询,质询内容不得涉及对采购文件或报价作实质性的变更。被询价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性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性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二)报价排序。采购小组将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列供应商顺序,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三)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询价小组按照最低评标价法,推荐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在推荐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之前,询价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询价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四)编写评审报告。询价工作完成后,询价小组根据全体成员签字的原始询价记录和询价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送采购人。评审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询价日期和地点、资格预审公告情况及结果;
  2.购买采购文件以及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名单;
  3.询价小组组成及成员名单;
  4.询价记录和评定情况及说明,包括成交和淘汰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5.询价结果和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6.询价小组向采购人提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建议。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中国气象局计划财务司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表
  填报单位:(公章)  日期:
  
  

预算项目名称

 

金额

万元

采购项目名称

 

金额

万元

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理由

采购项目技术指标

公告情况(登载媒体、公告时间、征集到供应商名称及数量)

业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监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计财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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