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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遂宁市政府
【发文字号】 遂府办函[2008]369号
【颁布时间】 2008-11-29
【实施时间】 2008-11-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277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遂宁市流动人口儿童计划免疫管理办法

[接上页]

  第十二条 接种单位应每月从公安、人口计生等部门和街道(乡镇)、居(村)委会等收集流动人口儿童资料,及时为适龄流动人口儿童建立预防接种卡、证。
  
  第十三条 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应每半年组织辖区街道(乡镇)和接种单位,对流动人口儿童进行一次计划免疫摸底登记与查漏补种工作,掌握迁出、迁入儿童情况和流动人口儿童的免疫接种情况,不断提高流动人口儿童计划免疫覆盖率。
  
  第十四条 市、县(区)财政部门应保证实施流动人口儿童计划免疫的预防接种经费,预防接种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被接种者收取计划免疫疫苗接种费用。
  
  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对在流动人口儿童计划免疫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履行流动人口儿童预防接种职责的部门和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
  
  第十六条 本办法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由遂宁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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