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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新档办字[2008]53号
【颁布时间】 2008-07-24
【实施时间】 2008-07-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288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局关于调整自治区档案局(馆)除“四害”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局(馆)各处、室,机关党委:
  
  因我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发生变化,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做好我单位除“四害”工作,消灭四害,清洁环境,确保干部职工身体健康,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现调整档案局(馆)除“四害”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侯淑欣 自治区档案局(馆)副局(馆)长
  
  副组长:阿不都拉·阿吾提 自治区档案局(馆)副局(馆)长
  
  苗运明 自治区档案局(馆)副局(馆)长
  
  成 员:张建新 姚永军 秦 佩 张秋生 金晓枫
  
  童 鹿 热依汗 郭红霞 赵小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张建新,成员冯丽娟、刘小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局(馆)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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