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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三亚市政府
【发文字号】 三府办[2008]191号
【颁布时间】 2008-08-07
【实施时间】 2008-08-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305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三亚市2008年度农村特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方案(市残联2008年8月5日)

[接上页]

  六、资金补助标准和管理
  
  (一)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要纳入三亚市民房改造范围,实行以“先建先补,不建不补,特别困难的多补,一般困难的少补”的原则。根据省下达任务要求,结合我市2008年我市残疾人危房改造。主要以少数民族为主(含市民宗局下达年度民房改造任务内)。资金补助标准:今年我市实行国家、省和市三级拨付的残疾人危房改造专项资金合并统筹安排,给予每个残疾人户建房补助标准为7500元(具体标准,按照建房户的经济情况而定),少数民族残疾人建房另由市民宗局,按民房改造特困户标准追加民房改造补助款。
  
  (二)各区、镇要在安排补助资金的基础上,采取多渠道落实相应的配套资金,区、镇财政给予每户配套补助资金不应少于3000元。同时广泛宣传、动员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采取包户、捐款、捐物、出义务工等形式、广泛参与,此外,各镇要在今年落实民族地区民房改造任务时,凡没有安排残疾人建房户的,务必按本方案和任务要求,重新调整残疾人的民房改造建房户数,并及时将调整的情况上报市民宗局和市残联,确保本年度我市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的完成。
  
  (三)管好用好残疾人危房改造资金。国家、省和市的补贴资金,根据各区、镇配套资金到位情况和工作进度情况,分批下拨。各区、镇配套资金不能落实的,将调整其危房改造任务。对于各个途径筹措的经费,各区、镇要统筹兼顾、管好用好、专款专用,发挥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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