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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司法局、外经贸局: 根据江苏省涉外律师高级人才培训计划,我省第二期涉外律师高级人才(“两反一保”专题)选拔培训工作即将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年龄45周岁以下; 2、有3年以上执业经历; 3、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4、品行良好,无因违纪违规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专职律师、公司律师。 二、报名方式及程序 1、凡符合条件的律师,于5月30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律师执业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市、县司法局、律师协会有关品行情况证明、近期免冠二寸照片3张到所属的省辖市司法局报名; 2、各省辖市司法局负责报名的组织工作,并对报名人员条件和有关材料进行初审,提出意见后于6月5日前将相关表格和材料上报至省司法厅。 三、人员选拔 本期培训拟选拔15名律师、5名公证员,共20人(公证员报名选拔工作另行通知)。原则上采取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的选拔方式。省司法厅、省外经贸厅、省律师协会将于6月15日组织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4级,含听、写、读)和涉外法律(主要为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基本知识考试。为缩小涉外律师高级人才的区域差距,人员选拔将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对苏中、苏北考生予以一定的政策倾斜,即对其中英语和涉外法律知识考试达到出国培训人员基本要求的律师,将视情况予以降分录取。 四、培训安排 本期培训分国内、国外两阶段进行。 1、国内培训阶段:⑴培训时间:一个月(暂定8月上旬至9月上旬);⑵培训地点:南京师范大学;⑶培训内容:强化英语听力、口语及涉外法律英语,学习wto、“两反一保”、“337条款”等相关法律知识。 2、国外培训阶段:⑴培训时间:二个月(9月中下旬至11月中下旬);⑵培训地点:美国马里兰大学和美国国际法律培训学院;⑶培训内容:主要为“两反一保”及“337条款”等相关法律与实务。 五、培训经费 1、国内培训经费:⑴预计8000元/人(包括课时费、场租费、教材费等),由省、市律师协会承担;⑵食宿费由参训律师个人承担。 2、 国外培训经费:由省财政支付。 六、有关要求 1、各地接此通知后,要及时进行传达动员,认真做好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工作。 2、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外经贸主管部门要加强联系,相互配合,建立专业人才库,完善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当地国际贸易摩擦案件的有关信息和进展情况,共同为培训人员提供平台,充分发挥专业人才优势,为我省外向型经济发展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 附件:1、江苏省第二期涉外律师高级人才培训班报名表 2、报名人员基本信息表 二oo八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1: 江苏省第二期涉外律师高级人才培训班报名表
附件2: 市报名人员基本信息表
填表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