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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8.数据源、项目成果、项目文档、软件系统等,应分别位于存储介质根目录下的不同的目录内。 9.项目数据成果应按照有利于提供利用的方式进行组织。有多个单位参加的项目一般不按照参加单位组织数据,而是应由牵头单位按照图幅、测区、摄区、行政区域等方式重新组织数据。 10.电子文件在归档时需编制说明文件,放在存储介质的根目录下,用于对本次归档的电子文件进行说明。说明文件为microsoft office word格式,文件名为“xxx项目电子文件说明.doc”。 归档的电子文件只有项目文档时,不需编制说明文件。 11.说明文件应包含以下四部分内容: (1)项目背景:立项背景、项目名称、资金总额及来源、实施时间、项目单位及主要任务; (2)组织方式:详述电子文件组织原则、目录和文件命名规则; (3)应用方式:数据格式、运行环境(操作系统、应用软件及版本号)、密级等,如有必要,应详述使用方式; (4)联系方式:形成单位、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