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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水务局
【颁布时间】 2010-09-10
【实施时间】 2010-09-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368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水务局关于做好非汛期安全迎汛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防汛抗旱指挥部:
  经市政府批准,2010年我市从9月15日8时结束汛期值班,恢复正常办公时间。现将非汛期安全迎汛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防汛办和各市属水管单位防汛办防汛值班持续至9月30日。
  二、汛后遇有降雨天气时,各单位要自主启动本部门的防汛应急预案,及时上岗,主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城市运行安全。
  三、各指挥部要认真做好2010年汛期工作总结。对汛期“6.1”“7.9”等几次强降雨认真分析和总结,找准问题,研究措施,制定2011年的工作计划。汛期工作总结于10月10日前报市防汛办公室。
  四、切实抓好抗旱工作。各区县要克服2010年降雨量少的困难,千方百计采取各种措施,做好城镇供水和山区人畜饮水保障工作,并及时将旱情报市防汛办公室。
  五、安全迎汛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单位要不断建立健全防汛组织体系,完善各类制度,提高自身能力,为首都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提供安全迎汛保障。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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