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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安徽省教育厅
【颁布时间】 2010-09-08
【实施时间】 2010-09-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369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补录计划编报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校、有关成人高校:
  目前,我省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4号)精神和我省实际情况,2010年我省将继续组织普通高校高职(专科)缺额补录。为切实做好补录计划的编报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2010年普通高校高职(专科)补录采取教育厅统一公布补录计划、学生网上填报补录志愿、考试院集中组织录取的方式。各高校不得擅自私下组织生源,对于违规组织生源进校、造成校园安全隐患的学校,我厅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根据2010年我省高职(专科)补录工作时间安排,所有参加补录的院校必须于9月14日前完成新生报到,填写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执行情况及2011年招生计划申报表(皖教秘发〔2010〕138号附件),并正式提出学校补录申请,于9月15日前传真至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我厅将根据各校缺额情况确定今年补录计划。不能在9月14日前开学的高校或逾期未报的高校,将不参加今年的补录。
  联系电话(传真):0551-2849086。
  
  
二0一0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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