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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抚顺市政府
【发文字号】 抚政办发[2010]105号
【颁布时间】 2010-09-03
【实施时间】 2010-09-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371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抚顺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商务部关于加强商务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商秩发〔2008〕503号), 进一步做好全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经市政府同意,成立抚顺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统一领导全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开展,指导、部署和协调各项商务专项整治行动;定期检查各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中的重大事项。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学海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许 刚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 哲 市服务业委主任
  成 员:肖庆平 市服务业委副主任
  赵景来 市民委副主任
  崔 巍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艺敏 市财政局副局长
  蔡洪祥 市城管局副局长
  张 群市卫生局副局长
  何春林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刘 库市工商局副局长
  黄宝坤 市质监局副局长
  战 宇市畜牧局副局长
  苑宝华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服务业委,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哲兼任,副主任由肖庆平兼任。
  
  
二○一○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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