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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七月十五日 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现根据省建设厅、监察厅、财政厅及中国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 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青建房(2008)236号],就我市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中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委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国家审计署《关于青海省2006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使 用情况的审计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和省监管办《责令整改通知书》[青监管(2007)95号]的要求,坚持积极稳妥、依法治理、 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的原则,切实找准并解决好当前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好国家审计署《审计报告》和省监管办 《整改通知书》中提出的各项措施,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及要求,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切实防范风 险,促进各项政策有效落实。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努力提高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和工作标准,积极促进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快 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开展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要达到以下目标: 一是 抓紧解决国家审计署《审计报告》和省监管办《整改通知书》中反应的各类问题; 二是 进一步促进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各项制度和措施的有效落实,使住房公积金监督力度明显增强,违纪违规行为得到及时发现、纠正和 查处; 三是 加强机构内部管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有效控制资金运作风险; 四是 进一步贯彻执行“控高保低”的缴存政策,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 五是 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对住房公积金决策、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是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2006年全国住房公积金审计调查和2007年审 计调查中反映出的问题的落实整改情况进行自查。 二是 管委会对自身履行决策职责情况进行自查。 三是 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管 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执行财政、财务会计制度情况和依法提取风险准备金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是 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费用 和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收支两条线”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是 对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用于廉租住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六是 对监察和纠风、财政、审计、银行等部门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是 对住房公积金信息监管系统建立和运行情况进 行监督检查。 (二)认真排查和处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存在的资金风险。一是 对违规发放和逾期个人住房贷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和管 理漏洞,采取有效措施改进管理,切实加强贷后管理,努力降低贷款逾期率,防范资金风险。 二是 对发现的项目贷款、挤占挪用、逾期贷 款及购买国债出现的资金风险进一步采取措施妥善处置。 三是 及时纠正违反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定的行为。 (三)切实纠正损害国家和职工利益的突出问题。 对不建不缴、少缴漏缴、超标缴纳以及骗提、骗贷等损害职工权益、危害资金安全的行为 ,认真清理,坚决纠正;积极推进在非公有制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维护非公有制单位职工的合法权益,扩大住房公积金缴交的覆盖 面;严格执行“控高保低”的缴存政策,对超限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必须坚决纠正;进一步完善提取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优化业务流 程,简化办事手续,解决职工提取难、贷款难等突出问题。 (四)建立主管领导责任制。 建立由主管领导负责的答疑制度,实行首问负责制。充分利用网站、广播、报刊等各种媒介,加大宣传力度, 畅通群众投诉渠道。 (五)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 对违规发放贷款、挤占挪用资金等违规违纪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对拒不纠正、掩盖问题或造成资金严 重损失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