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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8-07-09
【实施时间】 2008-07-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391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首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北京赛区竞赛的通知

北京地区各印刷企业:
  
  为贯彻中央有关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的工作部署,激发印刷行业职工学习技术的热情,大力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促进北京印刷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新闻出版总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举办首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新出联[2008]5号文件),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于2008年下半年举办首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北京赛区竞赛。该竞赛同时作为第十三届北京市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
  
  竞赛由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办;由北京印刷协会、全军印刷协会、北京隆达印刷包装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印刷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北京毕升培训学校联合承办。
  
  设立首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北京赛区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负责组织此次大赛。组织委员会下设专家委员会和办公室。专家委员会负责竞赛技术工作;办公室负责竞赛日常工作。
  
  组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任:冯俊科
  
  副主任:梁成林、任建新、任玉成
  
  委员:周浩、杨德成、李国荣、见冀华、高福成、周平安、张根祥、雷振兴、周勋、张庆连、王术功、宾建国
  
  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任:任玉成
  
  副主任:杨中元、周项立
  
  委员:袁伯健、杨景亮、金杨、吕宇祥、王淮珠、铁大鲲、张林、南天剑、赵志杰
  
  办公室人员名单
  
  主任:张庆连
  
  成员:张仲元、贾振发、段德新
  
  二、工种与竞赛形式
  
  竞赛共设四个工种,即:文图制作工、计算机排版工、平版印刷工(对开四色胶印机和对开双面平张纸印刷机(bb)两个机型)、无线胶订联动线工。
  
  竞赛按不同工种以初赛、复赛、决赛三个比赛级别依次进行。初赛以企业为比赛单位;复赛、决赛由组织委员会组织实施。
  
  复赛、决赛试题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关于技能要求、相关知识的标准,由专家委员会制定。复赛设理论笔试和实操技能比赛;决赛设理论笔试、实操技能比赛以及测试综合能力的口试。
  
  三、参赛范围与选手条件
  
  各企业、事业单位、中央在京企业职工;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京企业、民营企业;待业人员;职业技术院校的教师及在校学生;外地在京务工人员以及个体从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工种比赛,年龄不限。
  
  四、竞赛进度安排
  
  初赛于2008年7月25日结束。
  
  复赛报名时间7月15日至7月30日,复赛于10月中旬结束。
  
  决赛于12月底结束。
  
  五、表彰与奖励
  
  对于比赛优胜者和组织比赛成绩突出单位的表彰与奖励,参照执行北京市工业促进局、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总工会、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北京工业经济联合会《关于举办“第十三届北京市工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京工促发[2008]48号文件)中“表彰与奖励办法”。
  
  六、相关事项说明
  
  1、北京赛区平版印刷工种(对开四色胶印机)复赛前六名选手参加首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全国比赛。
  
  2、组织委员会可与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在校学生的竞赛,组织工作及奖励规则根据本通知确定的原则另行安排。
  
  3、组织委员会可与北京报业协会共同组织报业相关工种(卷筒纸轮转胶印机、卷筒纸报纸双面四色轮转胶印机)的比赛,组织工作及奖励规则参照新出联[2008]5号文件和京工促发[2008]48号文件的原则要求另行安排。
  
  联系人:段德新、贾振发
  
  联系电话:64042491、51813081、13910503599
  
  传真:51813081
  
  复赛报名地址:佟麟阁路36号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八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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