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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 为认真贯彻《司法部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 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反腐倡廉建设和行风建设,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律师队伍反腐倡廉建设和行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加强律师队伍行风建设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客观要求。律师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拥护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是党和国家对律师的基本政治要求,也是律师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政治保障。律师事业的建设和发展与党和人民的事业紧密相连,律师的前途命运与国家的前途命运息息相关。律师要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就必须自觉地把律师事业与党的事业紧密联系在一起,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履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使命。 (二)加强律师队伍行风建设是维护司法公正的客观要求。律师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支重要力量。作为法律共同体中的一员,律师对于维护和实现司法公正,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也是我国律师肩负的职业使命。律师队伍的行风建设既关系到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也关系到国家的法治形象和司法公正。培养和树立良好的行风,建设一只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严谨、诚信服务的队伍是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的需要,也是各地律师协会面临的一项十分重要和紧迫的任务。 (三)加强律师行业行风建设是律师队伍建设的客观要求。行风是一个行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关键。行风好则行业兴,行风差则行业衰。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律师队伍是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我国律师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是一支党和人民可以信赖的队伍。律师行业风气总体是好的。但也必须清醒的看到,律师行业同党和国家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愿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律师队伍中行风不正的问题仍然存在。个别律师存在严重的政治倾向性偏差,以维权为名插手群体性事件和社会热点问题,进行恶意炒作,挑词架讼,煽动对立,扩大事态;还有的律师只讲金钱,不讲职业道德,存在多收费,乱收费,光收费,不办事的现象;少数律师向法官行贿,助长司法腐败。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行风问题是其中的因素之一。各地律协要充分认识加强律师行业行风建设是关系到律师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一定要把加强律师行业反腐倡廉建设和行风建设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实施办法》,最大限度地预防和遏制腐败,为律师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主要目标。各地律协要在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及《实施办法》的基础上,制定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反腐倡廉建设和行风建设的措施。严格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建立健全监督和惩戒机制,严格规范律师与法官交往关系,建立健全律师队伍建设长效机制,到2012年,律师职业理念进一步端正,律师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律师诚信制度进一步完善,律师行业行风进一步好转。 (三)工作原则。要紧紧围绕律师事业发展大局,结合律师行业的特点和实际,针对行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出全面部署,做到措施得当、重点突出、注重实效、与时俱进,深入推进律师行业反腐倡廉建设和行风建设。 三、深化教育,筑牢反腐倡廉和行风建设的思想基础 (一)坚持进行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广大党员要进一步增强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及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教育广大律师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廉洁意识,确保律师队伍正确的政治方向。要通过教育,筑牢律师行业反腐倡廉和行风建设的思想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