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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省安监局、云南煤监局、省公安交警总队:组织制定“万里行”在我省的活动方案,指导、协调两市有关县(市、区)和部门实施云南段活动。 (三)省总工会、团省委:组织本系统积极参加“万里行”各项活动,配合组织现场采访。 (四)省广电局:组织我省广播、电视等媒体配合“万里行”的宣传报道。新闻单位要选派素质高的记者随团活动,配合国家“万里行”活动采访和报道,保证版面、刊播。 (五)昆明市、曲靖市政府:具体承办“万里行”云南段活动安排、接待和安全保卫工作。 六、日程安排 云南省行程安排见附表。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对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重要性的认识。“万里行”活动走进云南,中央主要新闻媒体,有关国家部委局领导和安全生产领域的专家齐聚云南,集中宣传报道我省安全生产工作,既是展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大好时机,又是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意识的重要平台。昆明市、曲靖市政府要成立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于6月10日之前报送“万里行”云南省组委会办公室(省安监局宣传教育处)。“万里行”采访团所到的县(区)政府及有关单位,其主要领导要全程陪同参加采访活动。 (二)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报道的准备和配合工作。 1、准备工作。要结合安全生产月以及本地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编印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和有关文字资料。送交国家“万里行”采访团的相关材料由各级宣传部门把关。 2、配合工作。省内主要新闻媒体同时参加国家“万里行”采访团的各项活动。所到的县(市、区)及有关单位的广播、电视和报刊,要在采访活动前一周的黄金时段,播发和报道安全生产方面的专题内容。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扩大“万里行”采访团活动的影响效果。在采访团下塌的宾馆、饭店和采访团经过的城市、街道、乡镇,市和区县交界处要张贴、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有关单位要集中一段时间利用板报、墙报、画廊、宣传画以及内部广播电视节目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基本知识。“万里行”采访团活动期间,各县(市、区)政府、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月要求,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四)做好活动期间的治安保卫工作。“万里行”采访团所到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做好采访团活动全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派警车开道迎送,维护好公共秩序,确保行程安全。 2008年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云南省行程安排 (6月24日-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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