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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苏州市建设局
【发文字号】 苏建抗[2008]56号
【颁布时间】 2008-07-08
【实施时间】 2008-07-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409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苏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园区“中海国际社区199-1地块工程”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的通知

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
  
  根据《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和《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38号)、《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组织建筑、结构专业的有关专家,于2008年7月7日对你局转报的中海发展(苏州)有限公司“中海国际社区199-1地块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现将专家组审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你局督促业主及设计企业按照专家组意见修改设计,确保该工程的抗震设计质量,相关资料报我局备案。施工图设计完成后,送有一类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根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进行复核审查,并将有关抗震审查意见报我局审核。
  
  
二○○八年七月八日
  
  

  
  附件:
  
  
园区“中海国际社区199-1地块工程”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
  
  

  
  受苏州市建设局委托,由部分专家组成的审查小组,对园区“中海国际社区199-1地块工程”进行了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房屋角部1200高梁与一字型墙平面外相连,应考虑梁端弯矩对墙体平面外的影响。9#、17#、18#、19#楼角部楼面大梁搁置在剪力墙平面外,宜作调整。
  
  二、房间角部无竖向构件时,应按角窗构造处理。
  
  三、顶部梁抬柱处应加强构造措施。
  
  四、1#、5#、21#楼一梯三户蝶型单元开洞后形成楼板弱连接,除构造加强外,尚应按弹性楼板模型复核。
  
  五、个别短肢墙轴压比接近或超过限值,应作调整。
  
  六、注意荷载及计算参数取值的准确性。
  
  结论:结构体系符合规范要求,按以上意见调整后基本通过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调整后相关资料报市抗震办备案。
  
  专家组组长: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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