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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东省政府
【发文字号】 鲁政办发[2009]133号
【颁布时间】 2009-12-17
【实施时间】 2009-12-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413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全省企业实训基地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强全省企业实训基地建设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关于加强全省企业实训基地建设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调整振兴的意见》(鲁发〔2009〕7号)精神,加快创新型、实用型人才培养,推动工业调整与振兴,现就加强全省企业实训基地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企业实训基地建设的重要意义
  
  企业实训基地是大中专(技工院校)学生进行实践训练的主要载体,是培养实用型、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加强实训基地建设,有利于推动人力资源、科技资源和创新资源向企业聚集,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有利于引导院校面向产业、企业需求调整专业结构和课程设置,促进传统人才培养模式的转变;有利于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质,促进学生就业,对于加快工业结构调整振兴、创建创新型省份、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省着力建设了一批企业实训基地,对促进大中专(技工院校)学生实习实训、培养创新人才、推动产学研合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总体上看,我省企业实训基地数量偏少、发展不平衡、运作机制不完善,不能满足学生实习实训的要求,严重制约着我省创新人才的培养。各级、各部门要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企业实训基地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快企业实训基地建设。
  
  二、明确企业实训基地建设的总体思路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10大产业调整振兴规划、40个特色产业和13个新兴产业指导意见对人才的需求,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以提升学生实践能力为目的,以岗位训练为手段,加快建设一批集学习、实训、就业于一体、产学研相结合的企业实训基地,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实训质量,为促进全省工业调整振兴、推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根据全省工业调整振兴规划和区域经济布局,突出重点和地方特色,符合本地区经济发展要求,有利于本地区人才培养,统筹安排,合理设置企业实训基地。二是坚持政府引导、有效对接。在政府引导下,根据企业发展对人才的实际需求,以岗位职业标准为依据,建立与企业岗位相适应的实训体系,推动企业人才需求和院校育人机制的有效对接。三是坚持企校合作、资源共享。充分发挥企业的设备、场地、技术优势和院校的人力资源优势,推动双方合作共建,加强资源整合,减少低层次重复投资,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共享。四是坚持注重基础、逐步提高。根据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实际,不断加大对基地建设的投入,进一步完善实训功能,改善实训条件。
  
  (三)主要目标。按照全面规划、分步实施、逐步完善的工作思路,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努力构建与产业结构调整相适应、与企业人才需求相结合、与高校人才培养相衔接的企业实训基地网络体系。用3年左右时间,建设一批专业齐全、特色鲜明、管理科学、运作规范和具有较强实训能力的企业实训基地,重点建设1000个省级企业实训基地,实现年接纳24万名学生实习实训的能力。各市、县(市、区)根据当地产业发展的需求,集中建设一批市、县(市、区)级企业实训基地。
  
  三、把握企业实训基地建设的任务和重点
  
  (一)围绕工业调整振兴,建设一批专业性企业实训基地。以重点行业为依托,发挥行业覆盖面广、吸纳能力强的优势,在钢铁、汽车、船舶、化工、轻工、纺织、有色金属、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现代物流等10大行业和40特色产业及13个新兴产业,重点建设具有行业特点、专业性强的企业实训基地。
  
  (二)围绕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建设一批区域性企业实训基地。立足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省会城市群经济圈、胶东半岛高端产业聚集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鲁南临港经济带和日照钢铁精品基地,以产业集群为依托,发挥产业集群聚集度高、综合实力强的优势,在年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的产业集群,重点建设具有地方特色、区域性强的企业实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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