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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坚持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与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同步实施、整体推进。各单位要通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全面落实建筑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将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质量行为纳入法律化、制度化、标准化管理的轨道。建立健全包括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日常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过程控制等在内的每个环节、每个流程的安全生产工作标准、企业规程和各项责任制度,实现岗位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4、各区、县质量安全监督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树立一批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 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路的作用,通过组织召开观摩会、交流会、总结会等形式,表彰典型、鼓励先进,迅速营造出“比、学、赶、帮、超”的竞争氛围,加速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实施进程,推动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深入开展。 特此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