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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烟草专卖局
【发文字号】 国烟办综[2010]389号
【颁布时间】 2010-09-08
【实施时间】 2010-09-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451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报送贯彻落实“全国烟草行业教育培训工作研讨会”精神和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


  行业各直属单位,中国烟草国际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
  2009年9月份国家局在大连市召开了“全国烟草行业教育培训工作研讨会”,国家局领导出席并作讲话,提出了行业教育培训工作三大任务:第一,建立健全行业教育培训体系,充分发挥省级局(公司)、工业公司教育培训主体作用。第二,突出重点、分级分类,做好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工作。第三,统筹规划、规范运作,加强培训机构、培训师资、培训教材、远程培训网络等教育培训基础建设。会议要求,从2010年起,各单位要在五年内把本系统在岗员工全部轮训一遍。
  “全国烟草行业教育培训工作研讨会”后,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基础建设,行业教育培训工作形势喜人。为了更加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各单位一年来贯彻落实“全国烟草行业教育培训工作研讨会”精神和各项工作要求的具体情况,总结、推广各单位开展教育培训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开展,请各单位于2010年9月30日前,将本系统、本单位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国家局人事司。汇报材料主要包括:
  一、本系统、本单位教育培训机构建设情况。有培训机构的,写明培训机构的名称、地址、性质、分管部门、各类人员配备(专职人员提供花名册,列明姓名、性别、职务、负责业务范围)、场地设施情况,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等;没有培训机构的,是否打算建立。打算建立的,提供建设方案和工作计划;不打算建立的,说明原因。
  二、“全国烟草行业教育培训工作研讨会”以来本系统、本单位教育培训工作取得的成绩,总结的经验和特点。要突出本系统、本单位教育培训工作的特色,注意发现所属企业先进经验。
  三、本系统、本单位落实“五年全员轮训”任务的进展情况,包括在岗员工数量、已轮训员工数量,轮训内容、形式和未来几年的轮训工作安排等。
  汇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zhangf@tobacco.gov.cn。
  
  
二o一o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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