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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经贸办、松山湖经发局: 为加大广东与东盟区域经贸合作的力度,配合省领导同志出访,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以及省外经贸厅《关于组团赴越南、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度尼西亚开展系列经贸活动的通知》(粤外经贸发电〔2008〕11号)要求,我省由省外经贸厅牵头组织广东经贸代表团于今年9月赴越南、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度尼西亚等四国举办系列经贸活动,出访时间17天。为此,省经贸委下文(粤经贸发电〔2008〕176号),要求我市组织3-5家有项目或有意向的企业随同省经贸代表团参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安排 (一)9月9日在越南河内大宇酒店开展以“走出去”为主要内容的经贸洽谈活动; (二)9月12日在马来西亚吉隆坡香格里拉酒店举办综合经贸活动; (三)9月16日在新加坡香格里拉酒店开展以招商引资为主的经贸活动; (四)9月19日在印尼雅加达香格里拉酒店开展以“走出去”为主要内容的经贸洽谈活动。 参团企业可选择出访东盟四国中的一国或几国,并可自行安排出访交通食宿,但必须按总团要求,确保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上述有关经贸活动。 二、参会要求 此次经贸活动规格高,影响大。各镇(街)要按照“企业有要求、产品有市场、出去有项目、投资有实力”的四有原则,在前一阶段收集合作项目的基础上,认真筛选和有针对性地发动相关企业报名参团,确保参团企业都有项目合同或协议意向签定。参团出访企业须挑派熟悉业务的负责人或业务主管参会,最好能配备精通当地语言或英语的业务人员,以便更好地开展项目洽谈和经贸交流,每个企业参团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 三、项目准备 为了使这次出访活动有声有色,既体现广东与四国的经贸合作成果,又借势推动多边贸易开展和实现互利双赢的目的,参团企业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在不到2个多月时间内,争取在签约仪式上签订各类合作项目和框架协议。一是将明年的进出口合同提前签订;二是投资类项目补充协议或追加投资的协议;三是战略合作协议,如成品油、电煤、大宗资源性产品的长期供应或运输合作协议;四是承接产业转移项目和合作协议等。 四、报名方式 请各参团单位填写好参团人员的个人资料、企业简介及拟签约统计表(同时报送电子版本),打印盖章后连同参团单位的《出访同意函》以及出访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于7月3日前报送至市经贸局经贸合作与会展科。 五、其他事项 (一)有关出访的具体安排另文通知。 (二)符合条件的企业,届时将由省统一申请国家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资金。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祁正纲 联系电话(传真):22231596 电子邮箱:qizhenggang@21cn.com 附件:1.出访人员报名表(纸质及电子版本报送)(略) 2.出访同意函格式(纸质报送)(略) 3.企业简介资料表(纸质及电子版本报送)(略) 4.拟签约项目统计表(纸质及电子版本报送)(略) 二oo八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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