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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江西江铜龙昌精密铜管有限公司38kt/a新型合金铜管二期工程核准的请示》(江铜股份司计划字[2010]166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2号令)等文件要求,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批复如下: 一、为促进我省铜产业的发展,同意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建38kt/a新型合金铜管二期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南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铜工业园内。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新建铜管车间、配电所、纯水站、循环水站、空压站、配套的变配电室、应急发电机、冷冻站、污水处理站、综合仓库及木架烘烤房等。建设2条年产19kt铜管生产线,新增38kt/a新型合金铜管生产能力,其中:空调光面铜管11.4kt/a,内螺纹管26.6kt/a。 四、该项目总投资为52010.83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0394.7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1616.04万元。该项目注册资本金为52010.83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100%。该项目的股东为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五、节能方面。经审查,该项目铜管生产的单位产品能耗为330.14kgce/t,低于gb2150-2008《铜及铜合金管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规定的“新建铜及铜合金管材加工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准入值”,同时也低于该标准规定的“铜及铜合金管材加工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先进值”,节能效果明显,符合《国家发展改委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6]2787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06]24号)、《江西省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赣发改投资字[2007]9号)等文件精神的要求,符合有关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技术规范。项目单位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要切实落实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六、环保方面。请严格按照环保部门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执行,做到“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 七、项目建设施工请按照国家招投标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洪高新管规许(2003)3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高新开国用[2004]01号)、《关于江西江铜龙昌精密铜管有限公司38kt/a新型合金铜管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赣环评字[2010]440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该项目属《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中鼓励类第三类第15条第2项“高新技术有色金属材料生产:耐蚀热交换器铜合金材,高性能铜镍、铜铁合金带,铍铜带、线、管及棒加工材”的范围,项目进口设备用汇额为700万美元,请根据本核准文件按程序向发改部门申请办理进口设备免税确认手续。 十一、请项目单位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相关城乡规划、资源利用、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十二、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二○一○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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