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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交通运输部
【颁布时间】 2010-09-01
【实施时间】 2010-09-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473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关于在长航系统开展“奋力创先争优、长航青年在行动”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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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要将创先争优与长航局特色品牌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深化青年文明号、青年科技大赛、青年科技标兵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长江航运十大杰出青年”评选等工作,丰富共青团活动阵地,打造长航特色品牌;扎实开展“新长航、新青年、新跨越”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打造激情长航共青团。
  (四)要将创先争优与创新工作方式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拓展活动载体,创新沟通方式,通过长航青年qq群等符合青年特点的沟通方式,畅通青年工作渠道,建立各级团组织与青年的“直通车”。充分利用长航共青团网站这个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宣传报道先进团组织和优秀个人,为各级团组织和团员青年树立先进典型和学习模范。
  四、方法步骤
  创先争优活动要有计划地持续推进,着重围绕建团89周年、迎接建党90周年和建团90周年、向党的十八大献礼两个重要节点,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9月至10月)。各级团组织结合本单位实际搞好宣传,着手动员部署,制定实施方案。10月各基层团组织围绕上述工作目标要求和内容,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并结合实际情况作出承诺,采取适当方式向青年群众公布,接受青年监督。结合“长江航运十大杰出青年”的评选,自下而上积极推荐并组织团员青年踊跃投票。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0年11月至2011年5月)。着重围绕庆祝建团89周年、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团员青年中广泛开展拓展培训、推优入党等工作,做好“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推荐表彰工作,加大“长江航运十大杰出青年”和青年先进集体的宣传力度,掀起创先争优活动的高潮。
  (三)深化提高阶段(2011年6月至2012年4月)。以受表彰的对象为重点,确定一批先进典型,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以点带面,形成创先进、评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浓厚氛围。要着力在“创”、“争”上下功夫,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团干部培养、使用结合起来,与促进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把活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形成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
  (四)总结推广阶段(2012年4月至党的十八大召开前)。根据上级党委的部署,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系统总结,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研究制定改进措施。通过举办创先争优活动图片展、理论成果集等多种形式,全面回顾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集中展示活动成果,引导广大团干部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舆论宣传,注重典型引路。注重总结推广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例,引导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争创先进团组织、争当优秀共青团员,努力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四有一勇”新青年的良好风气。
  (二)找准活动载体,创新工作方式。要将“奋力创先争优、长航青年在行动”与团的各项工作的开展相结合,把开展活动和推进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创新活动方式和载体,围绕解决突出问题,大胆实践,使活动更好地服务团员青年,体现长航特色,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活动扎实有效推进。
  (三)坚持统筹兼顾,确保取得实效。要正确处理好创先争优活动与团的各项工作之间的关系,坚持二者有效融合、统筹推进、全面落实,努力使创先争优活动成为推进团的重点工作的有效动力,使团的中心工作的实际成效体现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各级团组织的创先争优活动将纳入长航局“五四”表彰范畴,各级团委应将所属团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作为表彰的重要依据。
  为全面掌握活动开展情况,请各单位团委将落实“奋力创先争优、长航青年在行动”活动的实施方案于 2010年9月30日前 报局团委。
  联 系 人:向琴
  电话:027-82763370
  电子信箱:chtw2004@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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