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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沈阳市委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2010-2020年人才发展规划的通知》(沈委发[2010]14号)和《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直属机关大力开展“一学三提”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法制办人才培养,不断提高全办人员的工作能力,决定在全办开展建设学习型机关、加强能力建设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着眼政府法制事业的发展,在全办营造崇尚学习的浓厚氛围。通过深入学习,优化全办人员的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创新能力,创造性地开展政府法制工作,为我市政府法制事业的不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总体目标 1.树立先进的学习理念。全办人员学习自觉性明显提高,学习成为一种经常化、普遍化、制度化的行为;普遍树立学习是生存和发展需要的理念、学习工作化和工作学习化的理念、不断学习和坚持学习的理念。处以上领导干部重视学习、带头学习,自觉把学习纳入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成为全办的学习模范。 2.形成全面的知识结构。以党的基本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科学文化和能力训练为基本内容,不断拓展学习内容,完善知识结构。全办人员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业务能力明显提高,进一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3.建立完善的学习机制。处室有学习安排,个人有自学计划,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学习机制。以个人自学、集中学习、岗位培训等学习形式互相融合,增强学习针对性和实效性,形成人人学习、全面深入的学习体系。通过开展活动,使各项学习制度逐步健全和完善。 4、提升全面的工作能力。通过学习、培训全面提升全办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即提升理论思维能力,培养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能力,树立全局观念,增强把握全局的能力;提升调研能力,深入基层,了解第一手材料,积极思考,增强工作前瞻性;提升业务能力,精通本职业务,熟知法律,努力成为本职业务领域的专家型人才;提升执行能力,努力克服庸懒飘浮作风,接受任务不讲条件,执行任务不找借口,完成任务追求圆满,创造性地实现领导意图;提升法律知识运用能力,结合法制办工作实际,每名同志对与自己工作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做到熟练掌握、熟练应用;提升文字综合能力,培养文字表述能力,能够独立撰写公文、调研报告;提升组织协调能力,善于沟通,灵活应变,顾全大局,积极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氛围。 5、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通过学习,全办人员的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明显提高,工作作风、办事效率、服务态度明显好转,各项工作程序更加规范。 三、组织领导 成立法制办建设学习型机关、加强能力建设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李宏吉同志担任,副组长由于海鹰、裴胡锁、孟繁凯担任,成员由张进、张春权、王书森、王雁雁、荀广喜、宁洪泉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主任由于海鹰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张进、张春权同志兼任,成员由马春玲、王连升、王志军、林鹏宇、王丹丹同志组成。办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调度作用,各处室要严格按照方案开展活动,制订计划。 四、学习内容 1.政治理论。通过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加深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和把握,不断提高思想理论素养和政策运用水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法律知识。重点学习宪法和行政法律、法规,提高处理各种行政法律关系方面的能力。 3.专业知识。全办同志要立足本职岗位,加强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方面的学习,不断提高完成本职工作和指导基层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每个处室的每名同志,都要成为自己工作所涉及领域的行家里手。 4.经济知识。学习、研究市场经济理论和市场经济规则,增强适应市场经济需求的工作本领,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 5.多科知识。全方位学习现代科技、文化知识,不断拓宽知识面,提高知识水平,适应时代前进的新要求。政府法制工作的舞台有多大,就要努力把自己的知识面拓展到多大,努力成为政府法制工作的多面手。 6.工作规则。全办同志要认真学习《法制办工作规则》和本职工作各项程序性规定,努力培养规则意识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