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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卫生局
【发文字号】 京卫疾控字[2010]96号
【颁布时间】 2010-09-02
【实施时间】 2010-09-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476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2010年北京市麻疹强化免疫接种督导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
  
  为保证《2010年北京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方案》的有效落实,及时掌握有关情况,确保2010年北京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工作依法、有序、安全、高效进行,市卫生局组织成立了由赵春惠副局长为总指挥,相关处室负责人任组长的工作督导组,按照分片包干的原则对各区县强化免疫工作开展督导。现将督导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督导目的
  
  了解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前期准备和现场实施情况,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二、市级督导组成员
  
  名单详见附件。
  
  三、督导方式
  
  市、区两级均应对强化免疫活动进行全程督导,包括接种前(前期准备、摸底登记、组织动员)和接种实施等各阶段。区级督导组在接种前和接种实施阶段,应分别开展覆盖所有接种点的督导工作。市级督导组采取巡回(接种前)和定点(接种实施)相结合的督导方式,安排专业人员对16个区县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开展督导,每个区县选择2-10个接种点进行督导。重点对工作薄弱的地区,市、区两级督导组全程开展督导工作。
  
  四、督导内容
  
  通过现场观察、询问、主动调查和听取当地组织实施情况介绍等,全面了解当地强化免疫工作情况。督导内容要覆盖当地强化免疫活动的组织实施、社会宣传、人员培训、后勤保障、摸底调查以及现场接种质量等。
  
  (一)准备阶段督导:重点督导各级的组织实施、社会动员、宣传、培训、摸底登记及信息汇总上报、物资准备、经费保障等情况。
  
  (二)现场实施阶段督导:重点督导现场接种工作组织、安全注射、宣传、不良反应报告与处置、信息汇总上报等情况。
  
  五、督导反馈与报告
  
  各级督导组在督导活动过程中,应将督导结果及时反馈被督导单位,对发现的错误及漏洞要及时指出,督促其立即纠正;必要时向当地政府或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及时汇总督导信息。
  
  附件:2010年北京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市级督导组人员安排
  
  
二○一○年九月二日
  
  

  
  附件:
  
  2010年北京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
  
  市级督导组人员安排
  
  

组 长

市cdc负责人

联络人

组 员

督导区县

谢 辉

邓 瑛

张雪春(13691507260)

曾 阳

卫生监督员2名

朝阳、丰台、昌平

邱大龙

马 彦

马 蕊(13521227715)

李 娟

卫生监督员2名

东城、怀柔、门头沟

张建枢

庞星火

苗 良(13671232398)

高 培

卫生监督员2名

西城、海淀、大兴

许峻峰

曾晓芃

刘东磊(13552966175)

张朱佳子

卫生监督员2名

石景山、通州、密云

李德娟

贺 雄

纪文艳(13522785196)

吕 敏

卫生监督员2名

房山、延庆

肖 珣

姜东兰

刘维祥(13681041328)

潘静彬

卫生监督员2名

顺义、平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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