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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拉萨市政府
【发文字号】 拉政办发[2010]174号
【颁布时间】 2010-09-03
【实施时间】 2010-09-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482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关于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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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提高粮食加工和转化利用率
  
  一是加快粮食加工业的发展,增加对粮食加工业的投入,改造升级现有加工设施流程,淘汰落后的加工生产设施设备,提高我市粮油加工生产能力。同时,要根据我市群众的饮食习惯,密切关注糌粑和菜籽油加工技术研究,增加投入资金,提高我市糌粑和菜籽油加工出品率,积极发展养殖业,提高糌粑和菜籽油副产品利用率。二是积极引导青稞酒和其它高附加值青稞产品生产厂家做好综合利用,减少粮食损耗。
  
  (四)狠抓粮食运输环节的节约工作
  
  一是编制我市粮食现代物流发展规划,提高粮食设施设备技术水平,严格执行粮食装卸作业标准。二是结合我市公路等级提升,交通运输条件改善等实际,努力降低粮食运输损耗。三是鼓励和引导青藏线区域粮食销售企业、粮食经销商直接从拉萨火车站批发运输粮食,减少中转环节和搬倒次数,缩短运输周期,减少粮食损耗。
  
  (五)大力推进餐饮业节约工作
  
  一是在经营者和消费者中倡导节约意识,引导消费者合理就餐,并树立科学合理的消费观念和节约意识,提倡企业经营者在生产制作、原材料选用、能源消耗上做好粮食节约。二是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和标准,为促进餐饮业节约化发展奠定基础,以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行业协会的“行业行为”、行业标准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加强广大餐饮业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三是加快餐饮业的技术创新,加大节能型生产设施设备的投入,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推动餐饮业的节能增效,鼓励和引导生产单位的技术改造、设备升级、技术培训、回收利用,降低资源消耗和管理成本。四是以配套财税等手段加大对节能降耗的支持力度,设立节能降耗基金,对节能降耗技术给予支持,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对餐饮业发展特别是节能降耗项目给予支持,对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鼓励。五是加强餐饮业的科学管理,倡导以现代科学技术、管理理念、社会理念实施科学化、节约化和人性化管理。制定合理利用资源的计划,并严格执行。在保障卫生和安全前提下,对资源实现循环再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六)切实抓好集体食堂节约
  
  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集体食堂作为节约粮食、反对食品浪费工作的重点部位,必须带头做好相关工作。一是要加强粮食和其它副食品及原材料的采购、贮存和加工管理,防止腐烂变质。烹饪制作食品,要尽量搞好营养配餐,减少剩余。二是要加强就餐管理,在餐厅明显位置摆放和张贴标示牌、宣传标语(画),同时要在餐厅安排人员,对于大量倾倒剩菜、剩饭的行为予以制止,提出批评。三是要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经验交流,组织有关部门对食堂节约粮食、反对食品浪费工作进行检查,并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总结推广好的经验。
  
  (七)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和会议用餐
  
  要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行为。一是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公务接待一般不安排宴请,确有必要的,尽量在单位食堂或定点饭店按规定标准安排就餐,尽量减少陪餐人数,提倡自助餐,一律不准搞超标准接待。二是要加强会议用餐管理。要努力压减会议,控制与会人数,提倡开短会,召开会议和举办活动,确需安排用餐的,应当尽量按照规定的伙食标准,在机关食堂或者定点饭店安排就餐。
  
  (八)深入开展爱粮节粮、共创节约型社会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各机关团体、社区、各学校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节约粮食、反对浪费的重大意义,教育人们增强忧患意识,增强节约粮食、反对食品浪费的责任感。二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开展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宣传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媒手段,广泛宣传粮食流通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节约粮食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例,对浪费粮食、违反国家有关粮食管理政策的不良行为及时予以曝光,形成节约粮食共荣、浪费粮食可耻的强大舆论声势。三是紧紧抓住“5.26”《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日、“10.16”世界粮食日等有利时机,深入开展各类宣传活动,通过悬挂节粮标语、发放宣传单、印发宣传册、举办讲座、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使每一个人牢固树立珍惜粮食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的观念。
  
  四、组织保障措施
  
  市发展和改革委负责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市粮食局、农牧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检查督促粮食生产、储存、加工、运输和消费环节的节约工作;市纠风办、财政局、教育(体育)局负责检查督促公务接待活动、食堂、学校等领域的节约粮食工作;市委宣传部根据国家、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配合粮食主管部门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各县(区)、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将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工作作为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一项长期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实,确保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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