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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辽宁省政府
【发文字号】 辽政办发[2010]46号
【颁布时间】 2010-09-10
【实施时间】 2010-09-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485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全省教育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超英 副省长
  副组长:何庆良 省政府副秘书长
  魏小鹏 省教育厅厅长
  路 通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闫 伟 省财政厅副厅长
  林国军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成 员:郭 平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周连科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曾庆捷 省编委办副主任
  董 理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周浩波 省教育厅副厅长
  孟庆海 省科技厅副厅长
  赵佐贤 省民委副主任
  白晓明 省公安厅政治部主任
  孙 轶 省农委副主任
  周荣强 省国资委副巡视员
  赵振芳 省地税局副局长
  常永泰 省工商局副局长
  林志敏 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马洪君 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刘 波 省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孟炜中 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赵红巍 团省委副书记
  金太元 省科协副主席
  杨路平 省社科联副主席
  吴玉新 省残联副理事长
  孙洪敏 省社科院副院长
  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成员由相关部委办厅局处长组成,魏小鹏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调整由各成员单位向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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