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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南省教育厅
【发文字号】 湘教通[2010]342号
【颁布时间】 2010-09-07
【实施时间】 2010-09-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492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0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校长杯”羽毛球比赛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促进高校体育工作经验交流,推动高校阳光体育运动的广泛开展,经研究,定于2010年10月15日-17日在长沙学院举办2010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校长杯”羽毛球比赛。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做好准备工作,积极参赛。
  
  
二o一o年九月七日
  

  
  
2010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校长杯”羽毛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名称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校长杯”羽毛球比赛
  二、主办单位
  湖南省教育厅
  三、承办单位
  长沙学院
  四、协办单位
  湖南省学生体育协会
  五、比赛时间
  2010年10月15日-17日
  六、比赛地点
  长沙学院永康体育馆
  七、参赛单位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
  八、比赛项目与竞赛分组
  比赛项目: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甲组单打、男子乙组单打、女子甲组单打、女子乙组单打
  年龄分组(仅限单打比赛):
  甲组:50岁以上(含50岁),1960年10月1日前出生。
  乙组:50岁以下,1960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九、参赛办法
  (一)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每单位只能派1个代表队。
  (二)各代表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兼工作人员1人,男、女运动员总人数不超过6人。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各高校的在岗校级领导。所有参赛运动员须经医院认可,健康水平符合参加竞技体育比赛条件。
  十、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每局比赛均采用21分制。
  (二)团体赛无年龄限制,出场顺序为单、双、单,采用三盘二胜制,每盘三局二胜制。单打运动员可以兼双打,单打必须分别安排2名运动员参赛。
  (三)各单项比赛采用三局二胜制。
  (四)团体赛、各单项比赛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赛制。
  (五)每单位限报1队参加团体赛比赛;单项可报2人参加比赛。运动员可以兼报团体、单项比赛。
  十一、名次录取
  各组别各单项比赛均录取前八名;凡参加比赛的团队及个人均颁发纪念奖。
  十二、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各参赛队于2010年9月30日前将报名表传真至长沙学院校长办公室(0731-84250583)或体育教学部办公室(电话:0731-84261301,联系人:张海明13974993512、582319574@qq.com、成黎13975805171)
  (二)报到:各参赛队于10月15日到长沙学院永康体育馆报到。
  十三、比赛仲裁、裁判长、骨干裁判员由省教育厅选派,辅助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四、经费:各参赛单位于报到时向大会缴纳参赛费,各代表队食宿、交通自理,大会可联系食宿酒店。
  十五、参加比赛的所有运动员、教练员、领队都必须办理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十六、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七、本规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
  附表:
  2010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校长杯”羽毛球比赛报名表
  单位名称(盖章): 联系电话:
  领队姓名:  手机号码:
  教练员姓名:手机号码:
  
  

运动员姓名

性别

职务

出生年月

男单

女单

 

 

 

 

 

 

 

 

 

 

 

 

 

 

 

 

 

 

 

 

 

 

 

 

 

 

 

 

 

 

 

 

 

 

 

 

是否参加男子团体:

是否参加女子团体:


  注:1、请在参加的项目中打“√”
  2、纸质报名表请于2010年9月30日前传真至长沙学院校长办公室(0731-84250583)
  3、电子邮件请发到长沙学院体育教学部张海明13974993512、58231957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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