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08年自治区科技创新引导奖励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盟市科技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创新引导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重点领域和本年度预算安排情况,拟向全区征集科技创新引导奖励资金控制项目48-61个,控制金额12050万元。其中:贷款担保项目17-30个,控制金额8500万元;贷款贴息项目4个,控制金额200万元;无偿补助项目27个,控制金额3350万元。现将自治区2008年科技创新引导奖励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通知如下: 一、支持的领域和重点 2008年自治区科技创新引导奖励资金将围绕自治区六大优势产业,主要用于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及高新技术产业化、技术标准研究、自主创新平台建设等。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加快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攻关以及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进程。 (一)高新技术领域 1、煤炭转化。煤炭液化过程催化剂等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煤炭气化技术与煤层气的开发、煤化工技术的开发与产业化、煤炭分离技术开发。 2、可再生能源。兆瓦级风力发电机的研发制造;大型沙漠太阳能电站示范、硅材料的开发与产业化;生物质能开发利用。 3、装备制造业。重型汽车产品开发与产业化;工程机械产品开发与产业化;大型机械加工设备开发与产业化;农牧业机械产品开发与产业化。 4、节能减排与循环经济。能源、冶金、建材、化工等产业排放的固体废弃物、废气、废水综合回收利用技术开发与产业化利用;焦炉煤气回收利用技术;工业锅炉和窑炉高效燃烧、余热余压利用技术开发与推广等。 5、稀土、新材料。稀土磁性材料、稀土贮氢材料、稀土钢、铝等稀土在传统产业中的应用。 6、生物技术与中蒙药。采用现代生物技术对动、植物资源综合利用研发与产业化 ;生物技术领域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 7、信息化技术开发应用。以cad/cam、erp、mes等制造业信息化技术示范;开展制造业信息化技术的开发应用。 (二)农畜产品加工及农牧业产业化 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农牧业良种繁育及应用;农牧业生产技术的集成创新。 (三)自主创新平台建设 加快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投入,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的主体。 (四)技术创新引导工程 围绕乳业、稀土等自治区优势特色领域,组建行业产学研战略联盟,研究、制定和实施行业技术创新路线图。 (五)内蒙古重点产业技术标准研究 二、扶持方式 2008年自治区科技创新引导奖励资金的扶持方式,主要包括贷款担保、贷款贴息和无偿补助。 贷款担保方式。在科技创新引导奖励资金中设立担保抵押专项,对预期效益好,投资风险小的科技创新项目委托银行给予贷款支持。 贷款贴息方式。重点支持已取得银行贷款并已发生利息支出的,具有一定水平、规模的高新技术产品开发与产业化项目。贷款贴息支持的单个项目年贴息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无偿补助方式。重点支持在高新技术领域中关键共性技术、重点新产品的研发,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等产学研结合项目。无偿补助支持的单个项目补助额度一般不低于50万元,不高于400万元。 三、申报程序及申报提交材料 (一)申报程序 盟市及盟市以下申报的项目,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报盟市科技局、财政局,由盟市科技局、财政局对项目进行初审,并联合行文上报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自治区本级项目,由主管部门集中审核同意后,向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申报;自治区本级无主管部门的项目单位直接向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申报。 (二)申报提交材料 申报提交材料请登录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网站下载“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创新引导奖励资金项目申报书”。 科技厅网站http://www.nmkjt.gov.cn/ 财政厅网站http://www.nmgcz.gov.cn/ztbd/kjcx/default.asp 四、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请于2008年5月20日前,将申报项目材料一式3份按照项目申报程序分别报送自治区科技厅和财政厅。 联系人:自治区科技厅 塔 林,电话 0471-6931473 自治区财政厅 刘建坤,电话 0471-4192172 二○○八年五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