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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东莞市经济贸易局
【发文字号】 东经贸[2008]130号
【颁布时间】 2008-05-05
【实施时间】 2008-05-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525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关于加紧落实第五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组团参会工作的通知


  

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关于加紧落实第五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组团参会工作的通知

  (东经贸〔2008〕130号)


  

  各镇(街)经贸办,松山湖经发局:

  

  第五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下称“泛珠洽谈会”)将于2008年6月9 -13日在广西区南宁市举办,这是“9+2”省区政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整合“泛珠三角”区域资源,推动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多形式的区域投资贸易和合作,增强区域综合竞争力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据省经贸委《关于印发我省组团参加第五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筹备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经贸市场〔2008〕292号)的要求,我市将组成广东经贸代表团东莞分团随省经贸代表团参加第五届“泛珠洽谈会”。现就东莞分团的组织参会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会议地点:广西南宁国际会展中心(广西区南宁市民族大道延长线106号)

  

  会议时间:2008年6月9日至13日(共五天)

  

  


  二、主要活动

  

  大会组委会安排的主要活动有:

  

  (一)“9+2”各方经贸代表团团长与媒体见面会(6月9日16:30-17:30,南宁荔园山庄国际会议中心)

  

  (二)开馆仪式(6月10日8:30-8:50,南宁国际会展中心)

  

  (三)领导巡馆(6月10日8:50-9:30,南宁国际会展中心)

  

  (四)投资合作项目集体签约仪式(6月10日10:00-10:30,南宁国际会展中心朱槿厅)

  

  (五)“9+2”投资机会推介会(6月10日16:00-18:00,南宁国际会展中心会议厅)

  

  (六)“洽谈会”欢迎晚宴(6月10日18:30-19:30,南宁国际会展中心朱槿厅)

  

  (七)展览展示洽谈活动(6月10日至13日,南宁国际会展中心)

  

  (八)洽谈会成果新闻发布会(6月11日15:00-16:00,南宁国际会展中心)

  

  


  三、组团参会工作

  

  根据省经贸代表团秘书处的工作部署,全省共组织33个分团,总人数控制在2000人左右,其中要求我市分团组织不少于20家企业参加本届“泛珠洽谈会”。为此,各镇(街)经贸办、松山湖经发局要面向各种所有制企业,各组织1-2家与“泛珠 三角”区域范围内各省区互补性强、产业对接大的企业参加,并由主管经贸的镇(街)领导或经贸办主任带队前往。

  

  (一)参会企业可由驻广西区的办事处员工或委托广西区当地代理商、经销商参加,但必须以东莞企业名义填报。

  

  (二)参会人员请填写好《第五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参会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于5月15日前报送至市经贸局经贸合作与会展科。

  

  (三)结合“泛珠洽谈会”开馆仪式、投资合作项目集体签约仪式、“9+2”投资机会推介会以及展览展示等活动的安排,东莞分团的行程初步安排如下:

  

  6月9日上午 乘机飞往广西区南宁市;

  

  6月9日下午 自由活动;

  

  6月10日上午参加第五届“泛珠洽谈会”开馆仪式、集体签约仪式以及参观各省区展览展示场馆;

  

  6月10日下午部分参会代表参加“9+2”投资机会推介会,其余参会代表在南宁市内参观考察(不参加市内考察活动的可自行安排);

  

  6月11日至13日 在广西区内考察。

  

  各镇(街)经贸办及企业参会人员可自由选择是否参加广西区内考察,如不参加,在参加开幕式和集体签约仪式后(即6月10日下午开始)可自行安排行程。

  

  (四)参会人员的往返机票、住宿以及就餐等费用自理。

  

  1.参会人员可自行选择往返交通工具,自行解决住宿、就餐等事宜,费用自付;

  

  2.参会人员选择随同分团一起乘机往返的,其费用按实际机票价格进行收取。不随团考察的,回程机票原则上自行订购,去程机票可委托市筹展办代购。

  

  3.参会人员选择随同分团一起住宿、就餐和考察的,其费用按实际开支额进行计算摊分,具体考察内容和费用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第五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参会人员报名表》电子版可在东莞市经济贸易局网站(网址:http://dgetb.dg.gov.cn)的“最新公告”栏下载。

  

  联 系 人:祁正纲,蔡玉珍

  

  联系电话:22231596

  

  传真电话:22231596

  

  特此通知。

  

  附件:第五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参会人员报名表(略)

  

  
二oo八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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