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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黑龙江省建设厅
【发文字号】 黑建建处[2008]1号
【颁布时间】 2008-06-16
【实施时间】 2008-06-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600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实行监理人员信息网络化管理的通知

各市(地)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建设局:
  
  为了规范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的市场行为,加强对监理人员信息化管理,实现监理人员信息管理的透明度、实现审批、调转、变更网络化,更好地为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服务,省建设厅建管处委托省建设监理协会建立了监理人员信息网络化管理平台,对持有监理人员岗位证的人员实施网络化管理。
  
  一、申报时间:2008年6月30日--7月30日
  
  二、申报办法:以监理单位为个体,监理单位凭密码锁登录平台,进入平台后录入本单位监理人员(省级监理证、国家级监理证人员)信息资料,然后提交待审。
  
  三、备案材料:监理企业上网录入信息后,填写黑龙江省监理人员信息网络化管理登记表、黑龙江监理人员信息网络化管理企业汇总表并附监理岗位证件复印件上报到黑龙江省建设监理协会存档、备案,备案后信息给予在平台发布。
  
  咨询电话:0451-53624287
  
  附件:1、黑龙江省监理人员信息网络化管理登记表(略)
  
  2、黑龙江监理人员信息网络化管理企业汇总表(略)
  
  
二00八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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