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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国食药监注[2010]360号
【颁布时间】 2010-09-01
【实施时间】 2010-09-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609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镇定催眠药说明书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不良反应评估结果,为控制药品使用风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镇定催眠药的说明书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说明书【不良反应】项增加以下内容:首次服用本品初期可能出现过敏性休克(严重过敏反应)和血管性水肿(严重面部浮肿)。服用本品可能引起睡眠综合症行为,包括驾车梦游、梦游做饭和吃东西等潜在危险行为。
  二、本通知中的催眠镇静药包括酒石酸唑吡坦、盐酸氟西泮、三唑仑、艾司唑仑、异戊巴比妥钠。
  三、请通知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尽快修订说明书和标签,并将修订的内容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相关药品生产企业还应主动跟踪该类药品临床应用的安全性情况,按规定收集不良反应并及时报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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