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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行署)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 现对建设工程质量鉴定机构备案结果补充通知如下: 一、为满足新型结构、新型材料的工程质量鉴定需求,经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考察,黑龙江省建设技术发展中心,达到了黑建质[2009]11号文件规定的备案条件,现予以备案,同时作为黑龙江省工程质量最终鉴定机构。 二、原经备案的部分鉴定机构名称变更如下: 1、黑龙江省寒地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变更为:黑龙江省寒地建筑科学研究院。 2、大庆市永基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变更为:大庆市永基建设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二o一o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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