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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大庆市政府
【发文字号】 庆政办发[2010]63号
【颁布时间】 2010-09-02
【实施时间】 2010-09-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616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大庆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通知》(国发〔2010〕4号)和《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黑龙江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黑编〔2010〕143号)要求,为加强对全国第一次水利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大庆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田凤春 副市长
  副组长:王大宇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树义 市水务局局长
  王树森 市统计局局长
  成 员:(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列)
  尹兆合 市水务局副局长
  王雪冰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 均 大庆石化公司生产运行处副处长
  刘国文 大庆油田公司生产运行部副主任
  邢立强 大庆中蓝石化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吴 炜 市房产局副局长
  宋亚庆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士民 市农委调研员
  李 学 市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李春明 市委宣传部副调研员
  杜林生 市城管委副主任
  杨学军 市可持续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苏贵林 市林业局副局长
  邵国湘 华能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孟宪军 大庆电业局副局长
  赵汉德 市统计局副局长
  徐文林 市气象局副局长
  徐长军 市环保局副调研员
  徐国有 市城乡建设局调研员
  高宪武 大庆炼化公司生产运行处副处长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的方针政策,安排和部署我市第一次水利普查工作;负责普查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涉及多部门、多行业的普查工作进行协调;统筹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务局局长杨树义兼任。2012年12月工作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撤销。
  
  
二○一○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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