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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青岛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青价费[2010]41号
【颁布时间】 2010-09-20
【实施时间】 2011-04-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623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青岛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崂山风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


  青岛市崂山风景区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山东省价格听证目录》等规定,我局在组织召开崂山风景区门票价格定价听证会,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崂山风景区门票价格进行适当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流清-仰口游览区门票价格,旺季票价由每人次70元调整为90元,淡季票价由每人次50元调整为60元。
  二、北九水游览区门票价格,旺季票价由每人次50元调整为65元,淡季票价由每人次30元调整为40 元。
  三、华楼游览区门票价格此次不做调整,仍为每人次10元(不分淡旺季);巨峰游览区门票价格可以适当下浮,具体做法是在不高于我局制定的巨峰游览区门票价格的前提下,由你局针对不同旅游季节按规定制定具体票价,报我局备案后执行。
  四、崂山风景区淡旺季票价执行时间仍按我局《关于部分旅游参观点门票价格实行淡旺季价格的通知》(青价费[2003]234号)规定执行。
  五、崂山风景区通(联)票价格仍按照青价函[2008]1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对儿童、学生、老年人、现役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残疾人、宗教人士等特殊人群以及对旅行社等团购门票实行的减免优惠政策,由你局按照规定,研究具体落实办法并公示。
  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法定节假日期间游览参观点门票和道路客运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841号)和《青岛市旅游条例》的有关规定,崂山风景区门票价格自2011年4月1日起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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