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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0-09-16
【实施时间】 2010-09-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626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召开全省严重违法广告药品生产企业约谈会议的通知


  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烟台、潍坊、济宁、威海、临沂、聊城、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落实《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通知》(国食药监稽[2010]21号)要求和全国违法广告治理工作汇报会议精神,加大违法广告治理和查处力度,我局决定召开全省严重违法广告药品生产企业约谈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组织学习国家局《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通知》;
  2.传达全国违法广告治理工作汇报会议精神;
  3.对国家局监测的我省生产企业严重违法药品广告进行点评;
  4. 全省严重违法广告药品生产企业汇报整改措施。
  5.部署对严重违法广告药品生产企业的查处工作。
  二、会议时间、地点
  1.会议时间:2010年9月19日下午13:00报到,13:30开会,会期半天。
  2.会议地点: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议中心,办公楼后二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1.各有关市局负责广告管理的科长(处长)1名;
  2.各有关生产企业负责产品营销和宣传工作的企业负责人,请各市局通知辖区内相关药品生产企业按时参会(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
  1.要求参会企业一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做出的书面承诺,并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两份。在书面承诺中必须明确写明“如继续发布违法广告,企业自愿接受国家局依法在全国范围内对其严重违法广告涉及的品种采取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并予媒体曝光”内容。
  2.市局参会人员需要19日晚住宿的,请将名单报省局市场监管处。
  3.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刘传民 联系电话:0531-88562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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