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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本溪市政府
【发文字号】 本政办发[2010]132号
【颁布时间】 2010-09-13
【实施时间】 2010-09-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631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引观入本”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鉴于“引观入本”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工作变动,市政府决定将“引观入本”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如下:
  组 长:王世伟 市长
  副组长:高升平 副市长
  成 员:范立新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耀才 市水务局局长
  孔 越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白 光 市城乡规划建设委主任
  龚振福 市财政局局长
  姜宏阁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夏广勇 市环保局局长
  林 茂 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王大成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 杰 市物价局局长
  杨嘉胜 市国税局局长
  曲 放 市地税局局长
  许家彦 本钢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李景玉 本溪满族自治县县长
  李少平 平山区区长
  王文国 明山区区长
  林艾民 本溪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刘耀才(兼)、副主任刘鹏(市水务局副局长)。
  
  
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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