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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关于开展2010年全省食品药品监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鲁食药监法〔2010〕134号,以下简称134号文)要求,省局拟于9月中、下旬组织进行全省食品药品监管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依据134号文所要求的内容,我们制定了《全省食品药品监管执法检查项目及评价标准》(附件1),检查组将据此进行检查评价。对每个市局检查时将随机抽查一个县级局。 二、检查实施 这次检查省局组织市局政策法规科长组成检查组分期对各市局执法情况进行检查。为了解和掌握市局行政许可办理的具体情况,请各市局认真统计填写《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情况统计表》(附件2)以备检查,并报送电子版(邮箱:zhangzongli@sdfda.gov.cn)。另外请提供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市局开展日常行政检查、专项检查、跟踪检查的人次和投诉、举报、移交、协查案件的办理数据。 三、检查方法 采取听、查、看、议的方式进行实地检查。听,即听取被检查单位的情况汇报以及对省局工作的意见与建议;查,即查阅执法档案(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投诉举报处理等);看,即察看档案管理情况、许可办理程序及场所;议,即座谈交流,沟通意见,对执法情况进行综合评议。 四、工作要求 这次检查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各市局积极配合,以促进工作为目的,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各市局要把握好这次执法检查的契机,全面动员,认真查漏补缺,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与水平。 附件1:《全省食品药品监管执法检查项目及评价标准》 附件2:《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情况统计表》 二〇一〇年九月六日 附件1: 全省食品药品监管执法检查项目及评价标准
附件2: 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情况统计表 市局: 填写日期:负责人:
说明:非许可事项指法定许可事项以外需行政相对人到行政机关办理的事项(包括初审、备案、确认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