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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鄂高工委[2008]14号
【颁布时间】 2008-06-05
【实施时间】 2008-06-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692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向抗震救灾英雄教师学习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宣传抗震救灾英雄教师的先进事迹,践行人民教师神圣职责,弘扬新时期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和无私奉献精神,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向抗震救灾英雄教师学习的决定》(教党[2008]12号)要求,联系我省师德建设实际,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决定在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中深入开展向抗震救灾英雄教师学习的活动。现将学习活动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刻学习领会抗震救灾英雄教师群体事迹的精神实质
  
  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里氏8.0级强烈地震,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在这场特大自然灾害面前,灾区广大教师以灾情为命令,视时间如生命,为保护学生生命安全,为抗震救灾作出了重大贡献,涌现了一大批英雄人物。他们的英雄事迹可歌可泣,令人震憾,催人奋进,集中体现了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辉形象、崇高的师德风范和时代精神,在全社会产生了极大反响,赢得了高度赞誉。他们是人民教师的杰出代表,是人民心中的英雄,是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学习的榜样。全省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学习他们生死关头,把生的希望留给学生,把死的危险留给自己的献身精神;学习他们危难时刻舍小家救大家的大爱精神;学习他们大灾面前自强不息,重建家园的拼搏精神。全省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以抗震救灾英雄教师为榜样,时刻铭记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以对学生的挚爱、对教育事业忠诚,以人民教师的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做人民满意的教师,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切实把学习抗震救灾英雄教师的活动落到实处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党委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联系各地各单位实际,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学习活动。一是要把向抗震救灾英雄教师学习活动和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2007年“8·31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深刻领会教师肩负的重大历史使命和责任,志存高远、自尊自励,努力成为无愧于党和人民的人类灵魂工程师。二是要把学习活动贯穿于师德建设全过程。要以学习、宣传抗震救灾英雄教师活动为契机,掀起师德教育的热潮,推动师德档案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师德考核、奖惩、表彰机制。经过学习和宣传活动,进一步呈显出教师胸怀祖国、热爱人民、学为人师、行为世范、默默耕耘、无私奉献的主流精神面貌。要组织广大教师撰写文章,畅谈学习体会,并通过举办师德论坛等形式促进学习活动深入开展。三是要把学习抗震救灾英雄教师活动与宣传本地师德典型相结合。要高度重视发现和宣传我省教师队伍中的先进典型,尤其是支援灾区抗震救灾和重建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个人与先进事迹,为广大教师树立学习的榜样。四是要把抗震救灾英雄教师的典型事迹和崇高精神作为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生动教材。在“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城镇教师援助农村教育行动计划”、“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高等学校新进教师岗前培训和各地各单位其他教师培训项目和集体活动中,要将抗震救灾英雄事迹,特别是英雄教师的典型事迹和崇高精神作为重要的培训与学习内容,激发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热情。
  
  三、加大向抗震救灾英雄教师学习活动的宣传力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党委要高度重视学习抗震救灾英雄教师的活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讲求实效。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和校园其它宣传文化阵地,通过党团组织活动、报告会、读书征文、座谈会、研讨会等多种形式,深入组织学习抗震救灾英雄事迹。通过学习,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积极投身到支援抗震救灾活动中去,以实际行动帮助灾区人民重建家园,积极投身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工作中去,使抗震救灾精神成为推动我省教育改革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
  
  请各地及时将学习抗震救灾英雄教师的活动情况报省教育厅教师管理处;各高等学校报省教育厅思政社科处。
  
  
二oo八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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