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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字号】 国税办发[2010]90号
【颁布时间】 2010-09-09
【实施时间】 2010-09-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716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转发《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了鼓励举报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举报奖励办法》(中治金办[2010]6号),现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认识举报在“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认真落实专项治理举报制度,要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传真)、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认真受理举报,经核查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各级税务机关“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结合实际贯彻执行《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举报奖励办法》,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内容落实举报奖励制度。
  三、各级税务机关要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期间的举报情况、核查处理情况和举报奖励情况,如实在有关报告和报表中反映上报。
  国家税务总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受理电话:010-63410238
  附件:关于印发《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略)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二○一○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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