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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司法厅
【发文字号】 豫司文[2008]83号
【颁布时间】 2008-04-01
【实施时间】 2008-04-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725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南省司法厅关于明确向社会公开承诺办理10件实事责任单位的通知


  

河南省司法厅关于明确向社会公开承诺办理10件实事责任单位的通知

  (豫司文[2008]83号)


  

  各省辖市司法局,省监狱管理局,厅机关各局处室:

  

  省司法厅向社会公开承诺办理的10件实事,已经厅党委会研究通过,省委政法委审核同意。现将10件实事、责任单位和落实要求通知如下:

  

  


  一、10件实事及责任单位

  

  (一)深化狱务公开,开展监狱开放日活动,10所监狱面向社会开放,社会公众在规定时间可参观监狱。

  

  责任单位:省监狱管理局

  

  (二)实行监狱长、劳教所长接待日制度,每月第一周周一面向社会公开接待,方便群众咨询和监督。

  

  责任单位:省监狱管理局、厅劳教局、有关省辖市司法局

  

  (三)法律援助机构一律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对农民工因工伤赔偿、追索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申请法律援助的,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办理,不再审查是否符合经济困难条件。对老年人、未成年人就人身损害赔偿、赡养抚养、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的,简化程序,优先办理。

  

  责任单位:省法律援助中心、各省辖市司法局

  

  (四)组织万名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乡村、进社区,免费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制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律师管理处、公证管理处、基层工作处、各省辖市司法局

  

  (五)对律师执业投诉做到每件必复,严肃查处律师执业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责任单位:律师管理处、各省辖市司法局

  

  (六)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公证、司法鉴定事项适当减免费用办理。

  

  责任单位:公证管理处、法制仲裁与司法鉴定处、各省辖市司法局

  

  (七)向全省政法机关、仲裁委员会、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免费发放年度《国家司法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名册》。

  

  责任单位:法制仲裁与司法鉴定处、各省辖市司法局

  

  (八)免费发放《农民必备法律常识》书籍、宣传挂图30万份,帮助农民学法用法。

  

  责任单位:依法治省办公室、各省辖市司法局

  

  (九)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免费发放人民调解员业务学习资料,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能力和水平。

  

  责任单位:基层工作处、各省辖市司法局

  

  (十)省属监狱劳教所对200名即将刑释解教人员免费进行就业培训,帮助掌握1至2门实用技术。

  

  责任单位:省监狱管理局、厅劳教局

  

  


  二、工作要求

  

  (一)向社会公开承诺办理实事好事是今年省委政法委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省委政法委将向社会公布,进行督促和检查,组织群众满意度测评,对群众满意度达不到要求的单位责令补课。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制定具体实施意见,认真进行责任分解,明确办理时限和工作要求,确保各项承诺落到实处。

  

  (二)省厅将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好的单位进行表扬,对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批评,年底进行检查验收。

  

  (三)各地各单位要把具体实施意见于4月20日前报送至省厅办公室,并于6月25日、9月25日、12月25日前向省厅报告进展情况。

  

  联系电话:0371-65900133、65906385(传真)

  

  
二〇〇八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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