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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2008年是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是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监管,有效遏制事故发生,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在持续稳定好转的基础上向着明显好转目标前进的关键一年。现就做好2008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责任主体,全面开展高危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化专项整治,加强综合监管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进一步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责任主体 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体系。今年在层层落实责任制的同时,在全市推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与功效挂钩制度,即企业的安全责任目标要层层落实到岗、到人,每个岗位都要包含安全绩效工资,奖罚分明,严格考核,真正使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安全责任主体切实得到加强。 三、全面开展高危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认真执行《内蒙古自治区高危行业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登记等工作,切实将监管责任和排查治理责任落到实处。 (二)建立隐患排查信息网,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监督管理,沟通信息的职能,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分类监管机制,特别是强化对小型民营企业的安全监管措施,建立重大隐患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认真开展事故分析研判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充分利用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教育广大干部职工。 四、继续加强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一)严格执行国家煤炭产业政策,落实“十一五”规划目标,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加大煤矿技改整合工作,继续整顿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 (二)加大煤矿瓦斯监控治理工作力度,全市地方煤矿都要安装数字煤矿安全广域网络动态适时多级监控系统,随时监控超层越界和采掘工作面的人员情况。全力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步伐。 (三)进一步建立完善驻矿监察员承包责任制,加强对监察员的管理培训。 (四)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盗采行为,违法生产行为和超层越界开采行为。严防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严防假技改真生产或边施工边开采等违规行为。 五、继续推进非煤矿山专项整治 在2007年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化整治工作,加大资源整合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和违法开采行为,关闭淘汰工艺落后,破坏资源,污染环境,不符合产业政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完成两年关闭非煤矿山40%的任务;年内80%的地采矿山、40%的大型露采矿山实现安全标准化,力争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40%,实现全市非煤矿山的安全状况明显好转。 (一)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发生事故企业的整治力度,在2007年关闭87户非煤矿山企业的基础上,今年再关闭39户以上非煤矿山企业。凡是发生死亡事故的企业强制进行停产整改或予以关闭。 (二)做好矿业秩序整顿及资源整合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对矿山资源进行整合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8号)有关安全生产监管的要求,加强对列入矿产资源整合范围的非煤矿山企业的监管,对因矿业秩序混乱危及安全生产的矿山企业要依法进行查处,对整合后的矿山必须按照新建矿山的要求,履行安全生产“三同时”等相关手续,严格审核,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继续深入开展尾矿库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对尾矿库的安全度重新全面评价,严把尾矿库市场准入关。排查工作要求做深、做细、不留盲区和死角,重点是对高陡边坡、大型采空区、炸药库、排土场等重大危险源点的排查。 (四)全面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强制推行中深孔爆破等先进技术,逐步提高非煤矿山的办矿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