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黑工信保密函[2010]336号
【颁布时间】 2010-09-25
【实施时间】 2010-09-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752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黑龙江省工业与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省农垦总局)工信委,省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确保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工业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工信明电〔2010〕78号、中机发11755号)关于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的要求,切实做好全省政府信息系统、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认真落实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和防范措施。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认真履行信息安全职责,健全信息安全工作机制,完善信息安全规章制度,加强信息安全技术防范,切实做到领导到位、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信息安全。
  二、切实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工作。各单位要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临时处置权限、通信联络渠道,落实应急技术支撑队伍和应急保障条件,切实提高应急响应与处置能力。一旦发生重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要迅速做好先期处置、情况研判和上报工作。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加强预警监测,做好分析研判和信息通报工作,并为重大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处置提供应急支援。
  三、加强“两节”期间值守工作。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要坚持每天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值班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对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苗头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解决。
  “两节”期间信息安全保障工作联系方式:
  省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 0451-82620539
  省信息安全测评中心(省信息安全应急队伍)
  联系电话:0451-82296405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五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