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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廊坊市政府
【颁布时间】 2010-09-15
【实施时间】 2010-09-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758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秋节:9月22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9日(星期日)、25日(星期六)上班。
  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二、保障安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和安全保卫等工作,注意防火、防盗,节前要对重要部位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患于未然。
  三、加强值班。各单位要昼夜有人值班,领导要亲自带班。请各单位将值班安排报市政府办公室208房间。
  四、做好应急处置。节日期间各单位如遇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须速报市政府值班室,电话:2012815或2331812。
  五、各企事业单位可根据工作生产情况自行安排放假时间。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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