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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甘肃省政府
【发文字号】 甘政办发[2010]164号
【颁布时间】 2010-09-15
【实施时间】 2010-09-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759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0年上半年市州政府中央在甘单位和省属企事业单位评议省政府部门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省属有关企事业单位:
  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州政府中央在甘单位省属企事业单位评议省政府各部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发〔2010〕56号)精神,2010年7月21日-8月2日,省政府组织开展了市州政府、中央在甘单位和省属企事业单位对省政府各部门2010年上半年工作绩效的评议。现将评议结果通报如下:
  一、评议工作基本情况
  这次评议对象为42个省政府部门,包括省政府办公厅、24个省政府组成部门及1个直属特设机构和16个直属机构。评议工作实行以定性评议为主,市州政府、中央在甘单位和省属企事业单位评议与公众评议相结合的办法,从行政效能、依法行政、公共服务、管理创新、廉洁从政、行为规范等6个方面,由参评单位(含社会公众)按照评议评分内容无记名打分。评议总分为100分,其中行政效能30分、依法行政20分、公共服务20分、管理创新10分、廉洁从政10分、行为规范10分。评议汇总分值中,市州政府的评议权重为50%,中央在甘单位和省属企事业单位的评议权重各为15%,社会公众的评议权重为20%。
  参加评议的单位92个,其中有14个市州政府、40个中央在甘单位、38个省属企事业单位。各市州和有关单位对此次评议工作十分重视,按照公开透明、群众参与、客观公正的原则,积极组织开展评议工作。截止7月30日,共收回92份评议评分表,全部有效,评议评分表回收率为100%。由省人社厅、省政府办公厅、省监察厅、省统计局抽调专人组成评议结果汇总组,对收到的92份评议数据和意见建议进行了汇总。社会公众评议由省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承担,7月26日-29日,通过cati(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系统),在全省范围内以问卷形式向社会公众开展调查并汇总评议结果。本次评议对象最后得分按照市州政府、中央在甘单位、省属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的评议权重汇总得出。
  二、综合评议情况
  这次评议对象综合得分最高94.33分,最低90.89分,由高到低依次为: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农牧厅、省水利厅、省人社厅、省政府研究室、省统计局、省审计厅、省工信委、省监察厅、省人口委、省民委、省地税局、省林业厅、省宗教局、省政府法制办、省国土资源厅、省扶贫办、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卫生厅、省粮食局、省政府国资委、省教育厅、省广电局、省交通运输厅、省科技厅、省工商局、省文化厅、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新闻出版局、省司法厅、省安监局、省旅游局、省政府外事办、省信访局、省人防办、省体育局、省质监局。
  三、评议结果分析
  1.从综合得分看,本次评议最高分与最低分相差3.44分,与2010年初评议最高分与最低分相差分值3.56分基本持平,说明这两次评议结果反映的趋势基本一致。由此可见,参评单位对省政府各部门工作基本评价没有大的变化。
  2.从平均得分看,本次评议平均得分为91.98分,与2010年初评议平均得分96.35分相比,下降4.37分,主要原因是这次评议中调整了市州政府评分的权重,增加了社会公众评议内容,社会公众评议平均分为75.87分,受其影响,省政府各部门总得分均有所下降。这说明,社会公众对省政府各部门服务改革发展、指导经济社会建设的能力还有较高期盼。
  3.从参评单位评分看,市州政府对省政府部门的评议平均分为96.68分,中央在甘单位的评议平均分为95.27分,省属企事业单位的评议平均分为94.51分,社会公众的评议平均分为75.87分。
  4.从评议分值变化看,与2010年初评议结果相比,本次评议有20个部门名次上升,21个部门名次下降,其中名次上升较快的部门依次是省农牧厅、省政府研究室、省政府法制办、省粮食局、省统计局;名次下降较多的部门依次是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教育厅。
  5.从单项评分看,行政效能、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得分均较高,管理创新、行为规范得分略低。
  6.从汇总的评议意见看,比较集中的有:希望省政府及各部门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以国家出台国扶47条和《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为契机,抓住机遇,多争取好的政策,抓好落实,加快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建议省政府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提高重大决策事项的科学性和管理社会事务的规范化,提升办事效率;建议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服务承诺制;建议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制度,努力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同时,希望省政府各部门强化服务意识,增加工作透明度,为加快发展营造环境、提供平台,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参评单位对部分评议对象提出了具体意见,省人社厅将分解各有关部门限时整改,对合理化建议转交有关部门研究落实。
  省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以此次评议为契机,认真检查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整改,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坚持依法行政,推进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要更加关注民生,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努力创建人民群众满意的法治政府、服务政府、效能政府、廉洁政府和责任政府。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2010年上半年评议评分排序表
  
  

评议对象

综合得分

综合名次

省政府办公厅

94.33

1

省发展改革委

93.01

2

省民政厅

92.67

3

省财政厅

92.62

4

省农牧厅

92.53

5

省水利厅

92.50

6

省人社厅

92.42

7

省政府研究室

92.41

8

省统计局

92.41

9

省审计厅

92.35

10

省工信委

92.34

11

省监察厅

92.30

12

省人口委

92.23

13

省民委

92.21

14

省地税局

92.13

15

省林业厅

92.11

16

省宗教局

91.99

17

省政府法制办

91.94

18

省国土资源厅

91.89

19

省扶贫办

91.83

20

省环保厅

91.82

21

省建设厅

91.81

22

省卫生厅

91.79

23

省食粮局

91.78

24

省政府国资委

91.77

25

省教育厅

91.74

26

省广电局

91.71

27

省交通运输厅

91.71

28

省科技厅

91.69

29

省工商局

91.69

30

省文化厅

91.69

31

省商务厅

91.66

32

省公安厅

91.66

33

省新闻出版局

91.66

34

省司法厅

91.60

35

省安监局

91.57

36

省旅游局

91.57

37

省政府外事办

91.42

38

省信访局

91.38

39

省人防办

91.34

40

省体育局

91.14

41

省质监局

90.89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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