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陕西省政府
【发文字号】 陕政办字[2008]11号
【颁布时间】 2008-03-25
【实施时间】 2008-03-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772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奖励2007年度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的通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奖励2007年度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的通报

  (陕政办字〔2008〕1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7年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创建县(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创建工作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及《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把创建工作纳入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强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措施,积极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有了大幅度提升。

  

  经考核验收,阎良区、金台区、岐山县、三原县、长武县、印台区、富平县、合阳县、南郑县、城固县、甘泉县、吴起县、定边县、靖边县、旬阳县、白河县、镇安县、洛南县等18个县(区)达到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的目标要求,经省政府同意,对以上县(区)予以通报表彰,并分别奖励20万元。

  

  希望受表彰的县(区)继续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向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的目标迈进。其他各县(区)要以先进县(区)为榜样,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一票否决、一班人齐抓共管”的“三个一”领导机制,稳定低生育水平,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和队伍,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财政投入机制,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努力提高群众生殖健康水平,为构建和谐陕西,建设西部强省作出新的贡献。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