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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海口市政府
【发文字号】 海府办[2008]73号
【颁布时间】 2008-03-25
【实施时间】 2008-03-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773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精简会议文件减少领导事务性活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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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市政府办公厅对以下活动原则上不安排市政府领导参加:1、各区政府、部门举办的表彰会、座谈会、研讨会、报告会、周年纪念会、宣传周(月、日)、各类“节”庆等活动;2、面向公众、非必需领导出席的媒体宣传活动、录播节日晚会等;3、接见出席各种会议和活动的代表;4、各种商业性应酬活动。其他活动按《海口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海府[2005]21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倡导深入基层,鼓励调查研究

  

  (一)市政府领导要按有关规定,每年安排2/3的时间,集中精力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了解情况,解决问题,推动各项重要工作的落实。

  

  (二)市政府领导到基层调研应轻车简从,控制随员和陪同人员,一般只安排相关单位负责同志陪同。

  

  


  五、严格会议和领导活动新闻报道工作

  

  (一)市政府领导出席一般性会议和活动,不安排报道;出席重要会议和活动,可安排报道,其版面位置和播放次序由新闻单位按照内容的重要程度进行安排。

  

  (二)市政府领导的一般性考察活动和礼仪活动,不安排报道。

  

  (三)市政府市长、常务副市长会见重要客人,安排作简明扼要报道;其他市政府领导会见重要客人,安排以短讯或标题新闻方式进行报道。

  

  (四)会议和活动的新闻报道要从严掌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要注重报道质量,突出实质性内容,力戒空泛和一般化。

  

  


  六、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

  

  市政府领导和各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各项工作制度。市政府办公厅和各部门要认真抓好本《意见》的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将对执行本《意见》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视情况予以通报。

  

  
二○○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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